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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自动扶梯OEM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出路


     
电梯和自动扶梯OEM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出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一书的前言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撰文《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 在第一位》,阐述《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意义: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安全责任、企业为先;政府监管、依法尽责;技术监督、规范到位;社会参与、齐抓共管;提 高公众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国务院参事、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会长、特种设备安全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张纲认为,法律更加明确了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突出了安全技术 规范的法律地位,奠定了“三驾马车”工作新格局,为政府职能转变留下了改革空间,制定了分类监管的制度和淘汰报废、缺陷召回等一系列新机制,加大了处罚力 度、提高了违法成本,同时也提出了安全与节能并举的工作原则。”
电梯行业OEM现状:
何为OEM?OEM即原始设备制造商,而ODM即原始设计制造商。比如,A方看中B方的生产能力,让B方生产A方设计的产品,用A方商标。对A方来说,这叫OEM;A方的技术和设计,被B方看中,B方引进生产,贴上B方标签,这叫ODM。
在电梯行业,很多时候我们混淆了OEM与ODM的概念。现在电梯行业大家所讨论的OEM,如业内很多拥有整机制造许可的电梯厂,既没有在自己的厂房生产自动扶梯,也没有完备的自动扶梯技术和图纸,更没有电梯+自动扶梯的生产能力,他们会从浙江或苏州某企业“OEM”。这里的OEM其实已经背离了OEM的本意。
在2003年颁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目前依然有效)附件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中明确规定,拥有制造许可证的整机厂至少轿厢需要自制,控制柜自己组装。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当然,也有人将其理解为拥有轿厢、控制柜的生产能力。
而目前的现状,不管是轿厢还是控制柜,部分或全部外购是既成事实。一下子禁止“OEM”不太可能。接下来是讨论如何引导和规范的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召回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
显然,电梯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要想有效处理,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产品的追溯。
《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对企业责任也做了具体规定,主要变化在于制造企业要成为产品质量责任主体。这也倒逼生产企业选择更加规范的供应商。因此,对于一直努力规范管理的上游供应商(部件企业)是个利好消息。

电梯安装维修的属地化管理:
在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2013年1月14日颁布的《关于加强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电梯安装、电梯改造、电梯维修单位(以 下简称“施工单位”)在注册地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许可应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试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在其注册地省级质监部门一并申请、一并发证。
这一条对中小企业的销售、售后的影响会很大。在《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要求,电梯安装、电梯维修、电梯改造要求原制造厂家授权。但是如果整机厂在某省份无分 支机构,或有了分支机构但未在当地(省级)取得相应的安装维修资质(亦即安装维修取证的属地化管理),此整机厂自身就没有资格在当地开展安装维修业务,更谈不上授权了。这又从源头让在该地区的销售变得非常困难。
当然,这一条对于一些很早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电梯品牌以及国内一些整机厂,甚至还起到促进销售的作用。因为这些厂在很早之前,就完成了国内主要城市的分公司布点,并且完成了分公司的安装维修取证。而小公司就没这样的能力一下子铺开了,小品牌公司只能立足当地,成长之后才能走出去。

电梯制造许可证规则的更新: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9月11日发布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函明确,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 行道等。不影响公众安全的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家用电梯除外。其中大类有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他类型电梯。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又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液压驱动电梯分:液压乘客电梯、液压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分: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其他类型电梯分: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
这种划分比现有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无机房电梯等分类方式更加科学。 “OEM”企业的出路:
从OEM的角度,整机厂会更倾向于有实力的厂商采购。而因为小规模的整机厂自己的新梯销售会受影响,所以这一类客户的订单或许会减少。如果这样分 析,更应把重点放在规模大的整机厂。往往一个电梯整机厂只要业绩不错,越做越大,就会不停有各种人向老板吹风,建议老板把一些外购的部件收回来自制。但是盲目扩大规模也会增加企业风险。
国内的民营电梯企业认为,做大做强的标准就是,大部分部件都由自己来做;这与国外企业更愿意把部件交给专业的供应商做的理念恰恰相反。
未来的“OEM”还是应该转向提供解决方案,那种纯粹按照客户图纸来料加工的在电梯行业的生存空间,个人并不看好。
从目前来说,OEM厂商组建一个有实力的技术团队,苦练内功,必然有光明的未来。因为从行业发展的逻辑来说,市场不会亏待实实在在做事的企业。
来源:      时间:2014-11-18 14: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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